【案例导读】
法院对“水宝宝”被抢注一案做出判决,恶意抢注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。
近日,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对“水宝宝”生产商拜耳集团商标被抢注一案做出判决,认定被告李某恶意抢注、恶意投诉的行为,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条,并赔偿原告拜耳集团经济损失70万。
这是我国首例对商标抢注做出的判决,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。
据了解,自2011年起,拜耳集团就开始使用“太阳和波浪”和“男孩和冲浪板” 图案作为旗下“水宝宝”防晒霜的产品标识。
然而,在2016年8月,这两个标识就被李某抢注为商标,并多次对“水宝宝”系列产品投诉,对“水宝宝”的名誉造成不良影响。
李某还多次联系拜耳集团,如果得不到“70万”商标转让、撤诉服务费,李某就会一直投诉下去。最终,拜耳集团不堪李某的骚扰,选择了上诉。
近年来,职业抢注人在我国屡见不鲜,这令广大企业和店铺苦不堪言:在支付了昂贵的诉讼费用,即使胜诉,自家产品口碑也大不如前的思量下,大都选择了下架商品,或是支付抢注人商标转让费。不管怎么看,对企业来说,都是不小的损失。
难道自己的商标被抢注了,就是自己理亏了?
并不是。这些抢注人钻了企业不懂法律的空子,让企业自己乱了方寸,最后得利,如此不良循环,职业抢注人更加有恃无恐。
要知道,企业在首次使用一个商标签订合同时,该商标就具有合法有效性,即该企业拥有在先著作权。
如果遇到恶意抢注这种“无赖”事件,不要惊慌,先向律师咨询,收集保存相关证据,比如品牌授权、原创图片等,让抢注者知难而退。情节恶劣者,可选择上诉。
总结
近年来,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,拜耳一案就是对不法抢注人打响的第一枪,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。本案中李某明知其利害关系,仍选择铤而走险,最终也因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。
市场未动,预防先行。一个成功的案例往往是无数事件的缩影,对于企业来说,法律风险防范是对自身的保护,同时也扼制了职业抢注人的嚣张气焰。知法,守法,社会才会更加文明,让我们一起将这份正能量传递下去!
编辑:许丽媛
审核:童文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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